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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法委原副书记受贿4000万受审

2013年09月04日 10:17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伙同其妻子、弟弟、情妇、司机等人先后非法收受和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4037余万元、美元35万元、澳元4万元,其中索贿共计人民币1320余万元、美元15万元

  据新华社9月3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3日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杨汉中利用担任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市长、满洲里市委书记、兴安盟盟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名请托人在土地征用、工程项目落实税款返还、道路工程、光缆下线工程、机场设备安装工程土地出让金补交等多个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伙同其妻子、弟弟、情妇、司机等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和索取1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037余万元、美元35万元、澳元4万元,其中索贿共计人民币1320余万元、美元15万元。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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