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天)“2010年至2012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6700万人。但是,到2012年底,中国贫困人口仍有近1亿人,西藏、甘肃、贵州、新疆、云南和青海6个省份,贫困发生率超过20%。”
12月25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时如此介绍。
刘永富表示,2010年至2012年,中国绝对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67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7.2%下降到10.2%;国务院扶贫重点县中,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273元增加到4602元,年均增长18.6%,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