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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承包权属农户不可转让

2013年12月25日 07:33 来源于 财新网
将农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重申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012年4月28日,黑龙江省安达市郊区的一名拖拉机手在耕种土地。 王茂桓/CFP

  【财新网】(记者 汪苏)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保障粮食安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抓好食品安全、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推进城镇化等,成为几项重点工作。

  承包权属于农民家庭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赋予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一些人士担心,这有可能导致农民永久性失地。

  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此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这意味着正式将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作为未来推进土地改革的一项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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