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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未核准唐慧女儿案两被告死刑

2014年06月12日 14:33
T中
最高法院认为两被告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此外,还有新证据有待查明。案件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

  【财新网】(见习记者 欧阳艳琴)今天(6月12日)上午10点,受最高法院委托,湖南省高级法院对唐慧女儿被强迫卖淫案两名被告人秦星、周军辉的死刑复核宣判:两名被告人的死刑未被核准,案件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

  2012年6月,湖南省高院对“唐慧女儿案”终审裁定中认定,2006年10月3日,唐慧女儿离家出走后,找到周军辉,并被周军辉介绍到秦星、陈刚开设的“柳情缘休闲中心”卖淫,直到12月30日被家人发现。

  “唐慧女儿案”此前已经过永州市中级法院三次审理,秦星被控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周军辉被控强奸罪,三次被判处死刑。湖南省高级法院两次裁定重审,2012年终审裁定时维持死刑判决。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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