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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处理暴恐案责任人 17人受处分

2014年09月22日 00:03
新疆莎车县7月28日严重暴恐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居玛•塔伊尔大毛拉被害案件发生后,近日,新疆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两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据天山网,新疆莎车县7月28日严重暴恐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居玛•塔伊尔大毛拉被害案件发生后,近日,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两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给予喀什地委委员、莎车县委书记何利民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给予莎车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海提•沙依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莎车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强,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胡彪,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阿不都维力•热孜克免职处理;

  给予莎车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岳志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凯萨山尔•达吾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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