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一个月前刚满60岁的公安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李东生,成为十八大以来第20位获刑的落马高官。今天(2016年1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东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东生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此前,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李东生提起公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等,为他人提供帮助,2007-2013年间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98万余元。
正部级的李东生与2015领刑的另两位同级高官李崇禧、蒋洁敏一样,都属于原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腐败窝案中的重要一员,是周永康执掌政法系统时的主要干将,但他却是新闻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