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和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滥用职权,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日常监管严重缺失。
1.违法违规审批许可。违反《港口法》第24条①、《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第12条第1款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9号)第18条第4项③和第19条第2款④的规定,在明知瑞海公司未取得安全评价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等法定审批许可手续,不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条件的情况下,以批复形式违法批准瑞海公司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经营;违反《关于做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10〕46号)第2条第5项⑤的规定,于2014年5月4日以批复的形式批准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