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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盲井案”一审宣判 两人获死缓

2016年12月29日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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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五名被告人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七万余元

  【财新网】(记者 孔晓琦)备受关注的北京版“盲井案”落槌。2016年12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对本案一审宣判。财新记者从宣判现场获悉,法院认定五名被告人均犯故意杀人罪,其中两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两人获无期徒刑,一人获有期徒刑15年。同时,五人还被判处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费用总计七万余元。此前,被害人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70余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故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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