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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纪委原书记因贿选案被警告

2017年01月05日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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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系列贿选案发生在其担任省纪委书记期间;王俊莲是辽宁系列贿选案中第三名因失职失责而被问责的省级高官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林子桢)辽宁贿选案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再增一例。据1月5日晚中央纪委纪录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下篇“以担当诠释忠诚”介绍,时任辽宁省纪委书记王俊莲本人虽并未参与拉票贿选,但作为当时的省纪委主要领导,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年65岁的王俊莲(1951年3月出生)是辽宁西丰人,2004年7月升任辽宁省委常委,成为副省级干部;2009年8月接替王唯众,任辽宁省纪委书记至2014年8月卸任;后任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顾问。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王永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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