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为处置辽宁贿选案而于9月13日临时特别召开的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透露的信息骇人听闻:由2013年1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102名全国人大代表,有45名因涉及拉票贿选,其当选无效;而当时投票的619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有523人涉及贿选,目前已经全部辞职或被罢免,其中包括省人大常委会原有62名成员中的38人。
由于102名辽宁团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8人为中央分配,实际该省选举产生94人,以上数字意味着,该省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有48%属于通过拉票贿选违法当选,而今其当选被宣告无效;而辽宁省原来619名本届人大代表,更有84%涉及贿选,目前已经辞职或遭罢免,其受贿金额惊人;该省人大常委会62名常委,有超过六成因涉及贿选案辞职或遭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