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财新通行证
T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立即停播“苗仙咳喘方”等违规广告

2017年06月26日 09:54
自即日起,涉及播出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在整改报告中要列明本《通知》涉及的违规广告的广告公司和广告主,并提供相关合同。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财新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6月23日消息,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等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总局近期发现,一些电视台播出的“苗医鲜药·苗仙咳喘方”、“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等广告,存在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时长超时等严重违规行为,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具体情况是: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您正在阅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立即停播“苗仙咳喘方”等违规广告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恭喜 购买成功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立即停播“苗仙咳喘方”等违规广告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您已经购买了 次单篇文章
订阅后阅读更优惠
日更新文章超50篇 每篇文章不到5分钱

版面编辑:邱楠添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话题:
#广告+关注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京沪一季度社零同比下降 超一线城市消费为何承压?

2025年04月25日

特朗普称俄方不打算占领全乌已是妥协 批泽连斯基对领土问题顽固

2025年04月25日

科兴生物遭股东起诉 控制权争夺战再生变

2025年04月25日

民调降至历史新低 特朗普发帖怒斥福克斯新闻

2025年04月25日

又一大行昔日“明星”分行行长被带走 牵连甚广、案由浮现

2025年04月25日
财新移动
发表评论得积分
收藏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