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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星律师案追踪:山东省司法厅拒绝行政复议一审被判败诉

2018年06月29日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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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销山东省司法厅拒绝行政复议的决定,认为其应当尊重原告李金星律师根据济南市司法局的指引作出的选择;李金星希望此举能督促山东省司法厅重视行政复议,而且今后处罚律师应慎重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济南市司法局2016年底处罚律师李金星时告知,若他不服可向山东省司法厅或济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山东省司法厅随后拒绝了律师的复议申请,李金星遂将其告上法庭。如今,他已恢复执业半年,这起维权案件结果姗姗来迟(济南律师李金星恢复执业 曾因“扰乱法庭秩序”被停业一年)。

  财新记者获悉,2018年6月26日,济南历下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山东省司法厅先前不复议告知书,责令其就李金星的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虽然迟到了,但我还是满意的。”李金星向财新记者表示,希望该案能督促山东省司法厅重视行政复议,而且司法行政机关要意识到,处罚律师应慎重。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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