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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防性侵机制待完善 代表建议增加规定精神损害赔偿

2020年05月21日 16:19
T中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认为,大量性侵儿童案件反映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低、案发后赔偿力度弱及立案难、处罚难等问题。她建议明确被性侵后的精神损害赔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对弥补儿童创伤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儿童遭性侵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关注及反思。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起草了一份议案,将向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呼吁借助修法契机,补齐儿童防性侵三方面制度短板。

  方燕表示,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多发凸显出中国未成年人防性侵保护工作中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低、赔偿力度弱等问题。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5月18日发布《“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的为4岁;在301起性侵儿童案例中,熟人作案212起,占比70.43%,其中共有293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别,女童为272起,占比92.83%;男童为21起,占比7.17%。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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