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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收容教养变专门教育 能否避免大连女童遇害悲剧重演?

2020年08月12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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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读,不再保留“收容教养”的概念,将相关措施纳入专门教育。多位专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担忧“换汤不换药”,建议对收容教养进行司法化改造,提升制度透明度,增强监督制约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2020年8月10日,震惊全国的大连女童遇害案传来新进展。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向女童父母送达民事一审判决书,行凶少年蔡晓明(化名)父母被判令赔偿各类损失128万余元。此时正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读。不无巧合地,2019年10月该案发生时,恰逢这部法律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血案激起社会各界对防治低龄暴力犯罪的持续讨论,也实际影响到修法进程。

  财新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大连10岁女孩琪琪(化名)在放学回家路上被同小区的13岁男孩蔡晓明(化名)杀害,作案时不满14周岁的蔡晓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得到的最严惩罚是为期三年的收容教养。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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