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庚子年终,备受瞩目的王永明等涉黑案,进入第二季后,以出人意料地方式尘埃落定:
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内蒙古乌海乌达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王永明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行贿等罪。其中,王永明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不等刑罚及罚金。
乌达区法院官微表示,鉴于14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故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庚子年终,备受瞩目的王永明等涉黑案,进入第二季后,以出人意料地方式尘埃落定:
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内蒙古乌海乌达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王永明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行贿等罪。其中,王永明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不等刑罚及罚金。
乌达区法院官微表示,鉴于14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故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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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4日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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