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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十余载“民告官”胜诉后再掀波折 许国清“涉黑”获刑五年半

2021年01月24日 10: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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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清因上世纪90年代曾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被判决,其律师认为,许国清早已过追诉时限仍被重判,是其十多年来“民告官”的结果,其与当地政府对煤矿探矿权的纠纷再生波折
2020年12月22日,被告人马荣富等3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图/源自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56岁的许国清人生轨迹仿佛走了个圆圈:十年前,他被所在地警方刑事立案侦查,三年后以撤案匆匆了事;十年后,许国清再也没有上次好运,他被控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与他同案的还有33名被告人。

  2020年12月23日下午,中卫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马荣富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为第九被告人的许国清因上世纪90年代参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被追诉,处以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一审宣判后,许国清坚称无罪,表示上诉。为他辩护的北京凯道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认为,许国清“无端”涉黑,且早已过追诉时限仍被重判,不过是其多年来“民告官”的果。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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