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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受贿近1.58亿元 内蒙古公安厅原厅长马明案一审开庭

发布于 2021年05月27日 17:11
更新于 2021年05月27日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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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9年,马明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和获取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5785亿余元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2021年首名被公诉的落马高官、内蒙古公安厅原厅长马明涉嫌受贿一案,于2021年5月27日,在山东省淄博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马明受贿约1.58亿元,马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消息,淄博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9年,马明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内蒙古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和获取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5亿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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