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被控14年受贿超3.5亿元 辽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案一审开庭

发布于 2021年08月19日 18:13
更新于 2021年08月19日 20:33
T中
检方指控刘国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3.5247亿余元;此前官方通报称其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

  【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2006年至2020年的14年中,担任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的刘国强,被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47亿余元。8月19日,据天津一中院消息,刘国强受贿案在该院一审开庭审理,检方作出上述指控,刘国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至此,2021年以来,已有8名落马中管干部一审开庭,具体如下:

  2020年7月13日,已经退休三年半的刘国强落马。2021年1月11日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1月24日因涉嫌受贿被逮捕,3月12日被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鲍琦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