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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受审认罪 被控敛财1.17亿元

文|财新 黄雨馨
2022年07月28日 22:44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21年,傅政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对其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news 原图 庭审现场。图:央视新闻客户端

  【财新网】正部级“老虎”傅政华受审。据央视新闻,7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傅政华被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因涉及国家秘密,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傅政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长春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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