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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徇私枉法 傅政华被逮捕

文|财新 黄雨馨
发布于 2022年04月21日 15:05   更新于 2022年04月21日 15:47
曾被指“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资料图:傅政华。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被“双开”21天后,傅政华案再有新进展。4月21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傅政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至此,2022年以来,已有宋太平、孟祥、蔡鄂生、周江勇、徐鸣、何兴祥、薛恒、傅政华等中管干部被逮捕。

  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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