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成为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第三名被判刑的高官。据央视新闻9月21日下午消息,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刘新云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刘新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刘新云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财新注意到,9月21日上午,重庆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一案和上海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一案先后落槌宣判(详见财新网:《邓恢林受贿4267万元判15年 成孙力军团伙领刑首“虎”》;《受贿7343万元,上海龚道安一审被判无期》)。刘新云和邓恢林、龚道安三人均被定性为“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