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获得无罪判决半年后,河南周口男子谢哲海提出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67万余元的国家赔偿请求。此前,他因被错误认定为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凶手而判处无期徒刑,后经过几次减刑于2018年9月出狱,一共羁押22年3个多月。
刑满出狱后,谢哲海坚持申诉。河南省高级法院在2020年9月决定再审该案,直至2022年11月28日改判谢哲海无罪。
除了高额索赔,谢哲海此次还要求法院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为他恢复名誉,以消除错误判决造成的负面影响。财新获悉,2023年6月1日,河南高院表示,谢哲海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国家赔偿2067万余元
谢哲海的国家赔偿代理律师屈振红表示,谢哲海故意杀人案在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后,被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范围,作出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终审判决的河南高院是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赔偿谢哲海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并就错误羁押给谢哲海造成的精神伤害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