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32年前的夏夜,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三岔河镇第一中学校警辛凤文被人杀害,身中30余刀。此后,21岁的当地男子刘雪峰被收容审查、逮捕。1992年11月6日,刘雪峰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一审法院认定,刘雪峰因琐事在未婚妻张璐家二人发生口角,赌气从张家出来,行至三岔河一中西侧胡同时,与迎面走来的辛凤文相撞,继而发生口角。刘雪峰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辛的背部、胸部连刺数刀,后又朝辛的脸部两侧各划一刀,致辛当即死亡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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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吉林校警遇害成谜 检方五年前建议再审
2023年07月29日 18:02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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