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提起公诉五个月后,2024年首名被诉高官、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宁夏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案,于6月20日在河北衡水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姜志刚当庭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同日,“衡水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上述消息。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23年,姜志刚利用担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宁夏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北京政协副市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特许经销商资格、项目招标承揽、业务合作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姜志刚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