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落马一年后 新疆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将在宝鸡中院受审

文|财新 孙良滋
2024年12月11日 12:55
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犯罪时长约20余年,始于青海海西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任上,止于新疆党委副书记任上
news 原图 资料图:李鹏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023年12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李鹏新落马的消息。时隔一年后的2024年12月11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李鹏新被提起公诉的消息。

  最高检消息称,新疆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陕西宝鸡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检察院已向宝鸡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新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