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一审开庭七个多月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焦小平受贿案落槌。2024年12月23日,58岁的焦小平被判受贿罪获刑14年,被处罚金500万元。重庆五中院在宣判上述决定时表示,将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当日,该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上述消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2年,焦小平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长级秘书,财政部国际司资金统计处正处长级干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批贷款、收购股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674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