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查两年多后,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迎来一审判决。2024年12月23日,贵州黔东南州中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一审宣判刘文新受贿、行贿、洗钱、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一案,对刘文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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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罪换牢底坐穿 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案一审宣判
2024年12月24日 09:19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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