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个人可以破产、可以重整、更可以再创业,那些“诚实而不幸”的良善债务人可以从债务泥潭中解脱。这是浙江、江苏、深圳正在试点推行的个人破产制度。四年来,其试点效果如何,何时能在全国推广,还有哪些难题需解决?
近日,最高法院咨询委第四调研组,在最高法院主办的期刊《中国应用法学》发表《关于个人破产审判试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下称《报告》),介绍实践详情。调研组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对破产制度功能、作用认识存在误解、偏颇是目前个人破产立法最大障碍的受访者占到了59.9%。
【财新网】个人可以破产、可以重整、更可以再创业,那些“诚实而不幸”的良善债务人可以从债务泥潭中解脱。这是浙江、江苏、深圳正在试点推行的个人破产制度。四年来,其试点效果如何,何时能在全国推广,还有哪些难题需解决?
近日,最高法院咨询委第四调研组,在最高法院主办的期刊《中国应用法学》发表《关于个人破产审判试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下称《报告》),介绍实践详情。调研组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对破产制度功能、作用认识存在误解、偏颇是目前个人破产立法最大障碍的受访者占到了59.9%。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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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主办的期刊《中国应用法学》发表《关于个人破产审判试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组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对破产制度功能、作用认识存在误解、偏颇是目前个人破产立法最大障碍的受访者占到了59.9%。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