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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跨省份敛财2.16亿余元 秦如培一审被判死缓

文|财新 张一川
2025年08月06日 18:57
从1998年任贵州贵阳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至2024年在广西国资委党委书记任上落马,秦如培“跨省”不误敛财;其曾任职的贵州毕节已有三任书记被查
news 原图 2025年8月6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如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秦如培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官宣落马近一年四个月后,广西党委原常委、常务副主席秦如培案一审落槌。8月6日,四川德阳中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该院对秦如培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秦如培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德阳中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4年,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贵阳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广西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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