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车在路边停下,乘客开门下车,司机没有提醒乘客注意车外情况,车门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主因此而受伤。这是生活中常见的“开门杀”事故。小疏忽酿成了大祸端,谁来赔、何时赔、赔多少?
近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及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开门杀”、好意同乘、非道路事故赔偿、救助基金追偿、非机动车肇事责任认定等高频疑难问题的责任认定标准。《解释(二)》共12条,将于6月30日起施行。
【财新网】车在路边停下,乘客开门下车,司机没有提醒乘客注意车外情况,车门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主因此而受伤。这是生活中常见的“开门杀”事故。小疏忽酿成了大祸端,谁来赔、何时赔、赔多少?
近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及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开门杀”、好意同乘、非道路事故赔偿、救助基金追偿、非机动车肇事责任认定等高频疑难问题的责任认定标准。《解释(二)》共12条,将于6月30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图片编辑:赵凌筠 李丛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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