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官宣落马一年四个多月后,长期任职纪检系统的南京高官龙翔迎来一审判决。据湖北荆州中院微信公号消息,8月11日,该院一审宣判江苏南京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内幕交易一案,对龙翔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龙翔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龙翔贪污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返还被害单位。
南京高官龙翔 四罪名成立一审获刑死缓
2026年08月11日 19:55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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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s Former Top Graft-Buster Handed Suspended Death Sentence for G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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