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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东莞盐业公司副总经理夏广海获刑12年

2009年07月24日 22:04 来源于 caijing
勾结盐政执法人员,为盐商违规贩运私盐提供保护;利用选择性执法,扶持个别商人垄断集散市场
 

  原东莞盐业公司副总经理夏广海因收受私盐贩子贿赂,7月24日上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夏广海于2008年9月9日被逮捕。此前他在广东省盐业系统任职多年,先后担任过广东省盐业运销集团公司广州分公司盐政科科长、佛山盐业总公司盐政科科长以及东莞市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夏广海受贿案于今年5月21日开庭审理。7月24日上午的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全部指控。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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