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上海大火又有四人被刑拘

2010年11月19日 16:59 来源于 财新网
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已达12人,包括工程总包方、分包方、监理方的相关责任人;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上海警方19日宣布,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又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至此,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已达12人,包括工程总包方、分包方、监理方的相关责任人。

  据新华网报道,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四名相关负责人对此次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于11月18日对其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是这个节能综合整治项目的工程总包方,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是监理方。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包了脚手架搭设作业。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