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著作权侵权赔偿困境待解

2012年04月18日 16:06 来源于 财新网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增加了1-3倍的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也从五十万元提高到了一百万元,但增加了“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登记、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登记”这一限制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 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苏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五十个典型案例有关情况(参见“3Q”之争入围2011年知识产权十大案),恰逢近日《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布,业内长期关注的著作权侵权赔偿困境,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1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9612件,较上年的42931件增长了38.86%。其中新收著作权案件35185件,占总体的59.02%,比上年增长42.34%。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文姣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