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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言立法评估勿回避难题

2012年05月10日 16:57 来源于 财新网
目前的评估对象回避重点、热点,涉及与百姓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且广受关注的法律法规,未被触及;此外立法评估不能忽略一个前提——政府在该领域是否确有必要设立现有的监管措施,是否有“大包大揽”、监管过度之嫌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璨)应选择经济上影响面大的,触动既得利益大的,特别影响公平的领域进行立法评估,不回避社会关注的问题,以完善政府监管措施。

  5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60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之“政府监管改革与立法评估”学术研讨会上,与会学者提出前述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张卿指出,在现行的监管制度框架下,靠行政控制很难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导致诸如食品和药品安全等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监管改革势在必行。这也就意味着必须要建立科学的立法评估制度,避免过高的试错成本。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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