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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修法被指“治标不治本”

2012年06月27日 17:02 来源于 财新网
专家指调整方案仍存诸多漏洞,劳务派遣被滥用的原因在于现行用工体制僵化,仅对劳务派遣制度加以调整并不治本

  【财新网】(记者 蓝方)施行四年半的《劳动合同法》迎来首次修订。6月26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四个条款,均针对劳务派遣制度做出调整。

  劳务派遣制度是一种灵活用工的方式。劳动者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但为第三方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劳务派遣企业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用工需求,向企业“派遣”员工。用工单位不再要劳动者时,可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企业,手续简单,也不必支付解聘正式员工所需要的经济赔偿金等费用。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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