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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乡镇街道可直接受理低保申请

2012年07月25日 18:30 来源于 财新网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不经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直接申请低保资格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炜新)7月25日下午,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后,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

  城乡居民直接申请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而县级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审批低保资格。

  这意味着今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直接受理低保申请,城乡居民不必经过村委会或居委会即可获得低保资格。这或有助于防止“人情低保”、“关系低保”。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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