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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四大法定节假日小汽车免收通行费

2012年08月02日 15:16 来源于 财新网
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政府决定
2011年10月2日,国庆节期间,上海外滩游客摩肩接踵。 杨毅/CFP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近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明确,四大法定节假日期间,免收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由各省(区、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8月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交通部、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等联署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据《方案》,四大节假日免通行费的具体安排为: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连休日免受通行费。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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