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2012年9月1日起,北京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上限将从每月230元提高到750元。北京市政府同时规定,今后该市所属公立幼儿园禁收赞助费,收费项目仅限于保教费、住宿费及经批准的代办服务性费用等。
8月22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这两份文件,今后北京市所属公立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对住宿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代办服务性费用。除此以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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