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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出台意见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012年09月11日 18:39
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间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法登记,实施分类管理;同等性质的托养服务机构实行同样的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

  据新华社9月11日消息,记者11日从中国残联获悉,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8个部门日前出台专门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

  意见提出多元化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共服务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以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机构为依托,搭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居家托养服务平台和网络,积极为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提供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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