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昝馨)中国公民自愿捐献人体器官的数量快速增长,至2012年9月15日,已完成捐献419例,捐献大器官1136个,挽救1000余名垂危生命。
上述消息来自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9月21日于天津联合召开的中国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组织工作会议。
中国是2010年3月开始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的。起初,中国用于移植手术的器官绝大部分来自死刑犯。1984年10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和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确认,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本人自愿、或家属同意利用的,死刑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但在实践当中,死刑犯的权益往往难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