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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新网报道,一位郑州消费者在要求卫生部公开2010年生乳新国标相关信息被拒后,将卫生部诉上法庭。日前,北京一中院判决卫生部在法定时限内对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重新答复。
10月19日,该案的原告、郑州消费者赵正军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判决书。法院认为,会议纪要属于卫生部在履行其法定职责过程中制作的政府信息,卫生部不予公开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令卫生部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