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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谏言提高水资源费

2012年11月01日 08:20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农水处处长万劲松表示,未来在保证基本生产生活用水的情况下,有必要对非基本、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征收更高的水资源费

  【财新网】(记者 刘虹桥)“各地应加快水资源费改革进程。在十二五期末,中国应实现水资源费比现行标准大体提高三分之一。” 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农水处处长万劲松在2012年第七届中国(国际)水务高峰论坛上,作上述表态。

  他认为,中国现阶段水资源费存在分类标准不规范、总体水平偏低、地区差异悬殊等问题。

  一般而言,水价由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费、城市供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四部分构成。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水单位或个人应缴纳水资源费。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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