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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司法解释侧重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

2012年12月21日 13:20 来源于 财新网
加大了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担责力度,拓宽了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最高法院12月20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司法解释加大了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担责力度,拓宽了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这部司法解释共29条,主要界定了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责任承担、诉讼程序和适用范围等五方面内容,对《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

  解释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除非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且当事人没有意见,法院应将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当事人请求,法院也应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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