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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分区域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2013年01月15日 12:21 来源于 财新网
2015年底前,各地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将调整至最低标准以上;北京、天津的水资源费全国最高,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的平均征收标准分别为每立方米1.6元、4元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三部门近日公布“十二五”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这意味着各省区将有区别、逐步征收更高的水资源费。

  1月14日,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发布《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2015年底前,各地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应调整至最低标准以上。

  根据《通知》,水资源费分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两类,31个省市的最低水资源费标准分六个等级。

  按照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的平均征收标准两项数据,北京、天津的水资源费全国最高,分别为每立方米1.6元、4元;山西、内蒙古次高,分别为每立方米0.5元、2元;上海、安徽等13省市最低,分别为每立方米0.1元、0.2元。(详见:“ 十二五 ” 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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