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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书面回应称未出台“限涨令”

2013年03月13日 19:29 来源于 财新网
该回应还称,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该市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针对网络媒体关于深圳出台“限涨令”的报道,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今日(3月13日)下午书面回应称,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

  该回应还称,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该市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

  国务院近日颁布的新“国五条”明确要求,“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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