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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村医药店治病被诉非法行医

2013年03月14日 15:51 来源于 财新网
2011年9月14日,彭肇阳在药店为一位患者看诊输液时,患者出现过敏性反应,送往乡镇卫生院后不治身亡,后被抓捕并被指控非法行医,或将面临牢狱之灾;业界质疑有关法规不合理

  【财新网】(记者 昝馨)偶然的一次村卫生室外输液,让35岁的湖南村医彭肇阳被当地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名诉上法庭。

  彭肇阳是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岩口镇星塘村的村医,在村附近的小井开发区开有一家药店。2011年9月14日,他在药店为一位患者看诊输液时,患者出现过敏性反应,送往乡镇卫生院后不治身亡。

  由于患者输液地点不在彭肇阳注册行医的镇星塘村村卫生室,这一事故被认定为“非法行医”。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只能在其注册的村医疗卫生机构行医,否则将被视为“非法”。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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