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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鄂湘苏泽林去职最高法院副院长

2013年03月19日 11:57 来源于 财新网
此前,万鄂湘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苏泽林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并被任命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两人均需去职最高法院的职务
资料图:万鄂湘。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学者型大法官万鄂湘,告别17年法官生涯。据新华社消息,3月1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经表决,免去万鄂湘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在此前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万鄂湘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从而成为副国级领导人。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兼任审判机关职务。

  同期,另一位最高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也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并被任命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这样,他也将去职在最高法院的职务。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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