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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违规或被取消资格

2013年04月01日 21:41 来源于 财新网
组织培训、收费等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或取消高校试点资格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佳秋)3月31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八项要求,提出逐步开展对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综合评估,并将建立高校自主招生动态管理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

  《意见》提出,对高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负有责任的高校,特别是存在举办或参与组织辅导(培训)班、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等行为的,或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一律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责任编辑:于达维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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