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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中心城区不得批发活禽

2013年06月05日 14:06 来源于 财新网
活禽零售交易点必须与零售市场其他经营区域隔断,并设有独立的出入口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金)6月5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上海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草案,规定中心城区不得设立活禽批发市场,除活鸡、肉鸽、鹌鹑允许在定点进行批发、零售外,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从事鸭、鹅等其他活禽交易。

  今年4月初爆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以来,上海暂停了活禽交易,并临时关闭全市的活禽市场。6月初,上海启动冷鲜鸡试点销售,但依然没有确定是否恢复活禽交易市场。而今日发布的《办法》,明确了活禽批发市场和零售交易点实行定点规划。也就是说,上海市民今后还是可以买到活禽,但是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易。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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